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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6-08 02:29:19 来源:小编 阅读次数:

      

    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保护优先的理念落实不深入★★■★★★,无锡市土地开发强度大,部分地区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利用严重超过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环境要求■★■。

      (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再利用率达95%以上,装修垃圾有专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填理处理;完善城区建筑垃圾收运环节,建筑垃圾由专业化运输公司负责运输定点倾倒,有效杜绝在保护区的乱倾倒现象发生■■◆◆◆■。

      整改目标★■■:白云山、白云洞西、门口山、宜兴市东运建材、新街南方水泥矿山宕口关停到位。

      整改进展★■◆◆■◆:1、锡山污水厂分厂目前已完成一级A出水土建、设备安装,进行试运行调试◆◆■◆★。提标改造已完成土建,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安镇、鹅湖厂已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进入试运行阶段。2、锡沙线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根据区政府批示★★■◆■★,已完成立项和设计招投标工作,现正在编制施工图,8月中旬向区重点办移交图纸。3、锡山区水利局已于2017年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督察工作的通知》◆◆■★★,采取★★“各板块每周自查◆■★、局抽调专门骨干力量组成九个巡查小组每月督察的方式◆★■★★■”进行交叉督察◆★◆,重点加强潘墅塘、八士港、羊尖塘★◆■、望虞河、锡北运河等河道巡查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河道管护水平。开展“一河一策■★”行动,围绕“污水不入河■◆◆■◆★”这一目标◆★,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开展“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4号)要求编制完善全区695条村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重点推进潘墅塘◆■★■★◆、八士港★◆、羊尖塘、望虞河、锡北运河等河道“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工程计划清单、责任清单四大整治清单■◆★■◆,目前已完成。实施河道控源截污工程。围绕“污水不入河★◆◆★■★”的目标★★◆,今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对全区河道控源截污工程实施区级财政补贴的意见》,目前各地正按照工程计划有序实施中◆◆◆,各行业监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市(县)区党委、政府(排在第一位的单位负责牵头,其他相关地区★★◆◆■■、部门负责落实,下同)。

      五、滨湖区山水城管委会以雪浪山森林防火水源灭火设施名义占用山林11★◆■◆◆.97亩◆★★★■,违法违规开发漂流旅游项目★■◆★■。

      整改进展:1、加快机制建设◆■★◆。锡山区: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锡山区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出台实施了《锡山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督办)制度、数据信息共享制度★◆★◆、水质通报(汇报)制度、检查巡查制度、考核管理办法、河长制验收办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和河长工作日志制度等10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并抓紧贯彻落实■★。惠山区:出台《无锡市惠山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区级流域河长制度,完善检查巡查◆◆◆、河长制验收办法★★◆★、考核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措施★■★■,并抓紧贯彻落实。2■■、加快“一河一策”编制。锡山区:“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是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保护与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锡山区正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开展“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4号)要求编制完善全区695条村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围绕“污水不入河”这一目标,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工程计划清单■■★★、责任清单四大整治清单◆◆★★,目前已完成。惠山区:加快编制“一河一策■◆★★”,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开展“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完善全区河道的★■◆“一河一策■◆■”。3、加快实施河道控源截污工程★★◆◆■。锡山区:围绕◆★◆★“污水不入河”的目标◆★■◆◆★,专门出台了《关于对全区河道控源截污工程实施区级财政补贴的意见》,目前各地正按照要求有序实施中,各行业监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等工作。惠山区★■■◆◆■:加快实施河道控源截污工程,目前各地正按照整治计划有序实施中。围绕各支浜加快实施控源截污工程◆★■■★,并按照《惠山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引导资金拨付办法》进行区级奖补■★,目前各地正按照要求有序实施中,行业监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等工作■◆◆■★。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报告统一公开工作的函》(苏环督察办〔2019〕2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整改进展■◆★:该项已完成■★。完成164台燃煤小锅炉分类整治。全面开展了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了其他燃煤锅炉提标改造★★■。

      整改进展:该项已完成。限期关闭的3个矿山宕口及采矿权人分别为宜兴市善卷葛兴采石矿白云洞西宕口、宜兴市茗岭乡省庄联矿白云山宕口和江苏青狮水泥有限公司门口山宕口■★,当时这3个矿山宕口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关停到位,其中白云洞西和白云山宕口于2008年底关闭、门口山宕口于2010年底关闭★■★◆■,关闭后上述3家矿山没有再开采。宜兴市东运建材和新街南方水泥的矿山宕口已于2017年关停到位。

      (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大力开发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省下达目标任务◆◆■★。

      (一)强力推进“减煤★★★■”★■★★。加快热电行业整合和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力度■◆■■■◆,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和工业窑炉整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

      (一)加强开发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增量◆◆,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宗地内有拆迁或线外有影响地块建设的未拆迁情况,环评不能通过◆◆◆★◆;即征即保工作无法完成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指标★★■★◆◆。二是各镇年度供地中存量土地使用比例要达50%以上,并纳入江阴市政府对属地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建立城镇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推进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四是全面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情况,督促属地政府充分挖掘存量◆★■■。五是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自查自纠■★★,自觉整改涉嫌闲置土地。

      十七、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5年以来■★★★■◆,无锡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好水依然较少;2017年1至7月★■,国省考断面优Ⅲ类比例仅为40%。

      (三)2018年完成稷山地质灾害治理,启动砂山南坡地质灾害治理,逐步恢复生态功能。

      四、宜兴市对规划要求限期关闭的白云山、白云洞西、门口山等矿山宕口仍继续发放采矿许可证;宜兴市东运建材、新街南方水泥、精诚山钙业等企业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矿山。

      (二)强化顶层设计,夯实整改基础◆★■■◆。明确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清单”模式,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加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无锡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无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无锡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无锡市“江海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工作方案》《无锡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无锡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环保督察整改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并制定出台《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三)健全基层网格化日常监管体系。配齐配强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要求,在镇(街道)织细织密环保网格■★★,按照苏南乡镇配备8人的要求,加强一线环境巡查监管队伍建设◆◆,明确环境网格监管员,依法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二)强力推进“减化■◆◆◆”。加快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推进力度★◆,在化工等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确保完成“减化”目标任务。

      整改目标:杜绝违法倾倒固废违法行为,配足配齐网格化巡查人员,建立量化考核制度。

      整改进展: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和激励机制★■★★★★,制定印发《无锡市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和《无锡市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细则(2018版)》和《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整改进展:该项已完成。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连续四年把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作为全市第一个全局性会议,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每季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总体进度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查自查到位■★★◆◆、长效机制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层逐级传导到位◆★★■◆★。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整改情况调度会、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和部署■■,并实地检查督办◆■★◆。实行问题整改“责任制”、“公开制”★◆◆★◆、“追究制”等多项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舆论监督和严肃追责。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无锡市及各市(县)区均已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继续推进新划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已经完成搬迁任务的,要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复。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加强粪污还田工作。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积极推进太湖沿岸3公里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整治和滆湖围网拆除工作◆◆◆◆■,对禁养区和限养区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在宜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地点、品种和模式,大力推广池塘循环养殖改造。控制种植业污染,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在大型灌区建设生态沟渠净化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村庄整治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疏浚整治农村河道。

      宜兴市城市污水厂:2★★■★■.5万吨/日尾水再生利用设施与污水厂主体工程已于2015年一并建成,尾水部分主要用于污水厂内景观★★★◆■、绿化等用途,其余直接排放■★■◆。目前配套开发区有中水需求的较大用水户的中水主管道正在施工,已完成约90★■■◆◆。

      (一)实施新一轮水系功能提升工程。在原官渎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基础上★★◆■,着重对官渎港支浜进行整治★■◆。一是实施官渎港7条污染严重支浜(南酷河、秀阳河◆■★★、横塘河、汤盘河◆◆◆、街东河■★、东岸圩河、新庄村河)生态清淤工程◆★◆◆★,削减主河道内源污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二是实施生态护坡工程,在官渎港主河道及与之相交的17条支浜两侧建设生态植物护坡◆◆■■★★,对未实施护坡改造的河段实施木桩护坡改造工程■◆★★,改造总长度20.04km。

      (二)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巡查工作制度,配足配齐网格化巡查人员,开展定期巡查,完善废弃宕口周边防偷倒措施■◆◆■,对发现的非法倾倒行为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二)加强属地环境执法工作■★★。根据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市(县)区按区域成立环境执法机构,由市环保局统一管理、指挥本区域内环境执法力量,强化属地执法,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机构的履职能力。

      澄常工业园:目前已经完成集中供热,盛旺、联创◆★、悦联等染织企业燃煤小锅炉已经淘汰◆★◆。澄星热电:责令停产;水煤浆锅炉于2018年11月底改成天然气锅炉★★◆◆,6台导热油炉在2019年8月前完成燃气改造。华宏集团★★◆:责令停产◆★★;水煤浆锅炉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淘汰。

      (三)划定三区三线。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无锡市各类资源环境的实际承载能力★★◆■■,确定城市适宜的人口容量和建设用地总量。在此基础上划定三区(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三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边界★◆◆■、永久基本农田)。

      (四)加大各支浜的水质监测力度,及时通报水质情况;落实属地责任★★★◆,解决支浜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江阴市委、市政府,宜兴市委、市政府,锡山区委、区政府,新吴区委、区政府■■。

      (一)该项目已由原滨湖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1月20日进行立案处罚(锡滨环罚决〔2017〕58号),并责令停止建设项目的生产或使用。

      (二)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排查情况,制定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整治责任,停止年审★◆★◆■★,逐一销号,确保2018年6月前整治到位。

      整改目标: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61■★◆★■■.4万亩,开发强度控制在41■★★◆■.49%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4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72万亩。

      整改进展:1◆■、加快机制建设。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锡山区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出台实施了《锡山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督办)制度★★★■◆■、数据信息共享制度、水质通报(汇报)制度★■、检查巡查制度、考核管理办法、河长制验收办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和河长工作日志制度等10项河长制配套制度,并抓紧贯彻落实。2、加快■★★◆“一河一策■★★”编制。◆★★“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是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保护与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锡山区正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开展“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4号)要求编制完善全区695条村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围绕“污水不入河”这一目标,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工程计划清单★◆★◆★、责任清单四大整治清单,目前已完成。3、加快实施河道控源截污工程◆■■。锡山区围绕“污水不入河”的目标◆◆★◆◆■,专门出台了《关于对全区河道控源截污工程实施区级财政补贴的意见》,目前各地正按照要求有序实施中■■★★◆★,各行业监管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等工作◆★。4★■■★、加强工程推进★◆★★★。锡山境内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除杨安桥港枢纽因需避汛暂未开工外其余工程均已开工建设★★◆■,累计投入资金约1■■.59亿元,总进度约69%。

      (五)强化环境执法★■。对官渎港及其支浜流域内重点企业开展集中检查,保持执法检查的高频度,制定产业升级方案,同时收集处理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加快该类企业产业升级步伐■◆■★■★,并建立★■“一企一档”,杜绝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一)白云山■★◆■◆■、白云洞西宕口于2008年底已关停到位◆★★■◆;门口山宕口于2012年底已关停到位。2017年11月23日,宜兴市决定对白云山宕口进行修复治理,初步治理方案已编制完成◆◆★,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治理◆■★■★。2018年1月30日,宜兴市政府召开宕口环境治理方案论证会,该治理方案包含白云山、白云洞两个宕口,项目区面积223万平方米(折3345亩)。门口山宕口已规划开展修复治理■◆★◆★,作为全市矿地融合工作试点,该宕口周边被规划建设为养老◆■◆、休闲★★★■◆、旅游产业。对关停宕口★★★◆■,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防止任何机械、人员进入私采滥挖,非法偷盗采◆■。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一■◆◆★■◆、部分地区尚未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仍有欠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扎实;有6个县(市★■★、区)未按照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整改进展◆■◆■★:1、协同配合省水利厅加快望虞河西控无锡境内工程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走马塘工程在内的治太组合工程的综合效益。(目前正在抓紧施工。锡山区境内一、二、三、六标段已完工验收★■◆◆★;四标段(杨安港枢纽)已完成重新招标,23日完成中标人公示,签订合同后即组织进场施工;五标段(卫浜枢纽)目前套闸水下部分、节制闸水下部分、泵站水下部分基本完成■★★,目前正进行上部结构和管理房主体★■,计划10月组织水下阶段验收★■◆★■。新吴区境内里夫泾浜节闸,室内地砖铺装完成,正在进行室外围墙砌筑,电气设备安装■◆★★■◆;古市桥港泵闸启闭机房主体结构及副厂房正在进行室外围墙砌筑、墙体砌筑粉刷,泵闸管理房内墙粉刷,电气设备安装;沈家里浜节制交通桥栏杆安装完成,正在进行室外围墙砌筑■★★★,电气设备安装■■;王更上浜节制闸正在进行室外围墙砌筑■◆★◆,电气设备安装◆★;楚墩桥节制闸围墙栏杆及道路完成,正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坊桥港套闸水工部分完成,正在进行启闭机房、管理房及副厂房主体结构施工,坊桥港完成副厂房柱、屋面梁板浇筑;门库基础柱浇筑完成◆◆。)2、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完善优化走马塘沿江闸站和张家港枢纽的调度方案■■■。3◆■★■、深化河长制管理,加强走马塘沿线水环境治理■★◆◆■。走马塘锡山段共有一级支浜16条,新吴段共有一级支浜12条。沿线月■★◆★,走马塘沿线个综合整治项目,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相关项目★★★■■,总计投资2415.47万元,目前已完成5个项目◆★◆,完成率为50%。

      (五)2016年8月◆■,省环保厅对国考太湖西部水域断面所涉及的宜兴市部分镇实施区域限批以来,宜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断面达标管控方案★◆★◆■◆,实行全面◆◆★、严格的限制性措施,太湖西部水域断面水质逐步改善,2016年12月,该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2017年,宜兴市针对该断面水质出现波动的情况,切实加强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强化应急治理与长效治理措施■★■★,全面落实“断面长”责任,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2019年1-9月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总体符合IV类水平★★◆★,定类指标为总磷,浓度为0.079毫克/升■◆,同比下降2■★◆.5%;总氮作为单独评价指标,浓度为1.38毫克/升■◆■★,处于IV类标准,同比下降0◆★■★■◆.7%◆■;综合营养状态指数55★◆◆★◆.9,同比下降0◆◆★◆.1★◆■■■,水体处于轻度富营养。对照“水十条”,13条主要出入湖河流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其中,达到Ⅱ类的2条(同比持平),达到Ⅲ类的11条(同比增加5条);

      (二)加快推进凯江农化填埋化工残渣等3个信访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进展:该项已完成。组织编制《宜兴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明确规划选址◆◆,合理布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下阶段将加快实施推进,着力提高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能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主要用于路网建设、工地还填等,资源再利用率达95%以上,装修垃圾由专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填理处理;城区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垃圾收运环节,建筑垃圾由专业化运输公司负责运输定点倾倒,有效杜绝在保护区的乱倾倒现象。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经常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的专项整治■◆◆★◆,实行建筑垃圾处理行政许可,强化源头管理,取缔私设的小型建筑垃圾消纳场,加大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清理路边、村边等乱倾倒的无主建筑垃圾◆■■◆■,对易发生建筑垃圾乱倾倒的地块■◆★,增设限高杆、围护网等设施,竖立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市民、单位自觉遵守建筑垃圾处理规定的意识,确保在保护区不发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维护一级保护区的环境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2017年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全力推进省环保督察整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动真碰硬、真抓真改■★◆★,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防控环境污染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改善幅度大于全太湖,主要指标好于全太湖■★,总氮浓度近30年来首次达到Ⅳ类标准,太湖连续11年实现安全度夏和◆★“两个确保◆★”;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逐年提高,从三年前的28.9%提高到64■★◆.4%,全省排名提升3位;河道水质趋于改善,在已全面展开综合整治的161条河道中★◆■■,优于Ⅲ类水质的河道由29条增加到56条。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排名从全省第11位提升至第3位■★★◆,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排名从第12位提升至第5位,2018年无锡成为全省唯一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优良天数“双达标★★”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综合评分全省第一。

      整改进展◆■★■:截至9月底,全市其他类型煤炭消费总量为538.01万吨■■★◆,同比下降了6.6%◆◆◆★★■,相比2016年减煤133.79万吨,减幅19◆★★■★.92%■■■◆★■,

      (三)对各支浜沿岸“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要求,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

      (三)严格监督考核★■◆■◆■。把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作为◆◆★■■“263◆◆◆”专项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之一■★■★,坚持每月调度通报。对履职缺位◆★、弄虚作假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二)前胡村浜和张巷浜整治工程建设于2016年底完成★◆★,2017年部分水质指标在进入汛期和蓝藻高发期后出现反复■■★■,经整改已稳定达标。南新河整治工程建设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水质指标已稳定持续达标。长沟河已列入江阴市2018年度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行绿色文明施工,落实建筑和道路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强化道路机扫■★、保洁,加大冲洗频次◆■■★■,确保道路清洁■◆★★★★。加强港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采取覆盖、密闭及增加洒水频次、减少物料堆放及作业量等降尘措施■★。

      (二)协调推进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控源截污“四位一体”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望虞河西岸支浜的河道清淤■◆◆、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各项分部工程◆■■◆★,整体提升望虞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解决望虞河西岸支浜污染问题。

      (二)加强规划管控。严格加强市域内江、河◆■■★★◆、湖◆★★、山等生态敏感空间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山体修复★■、河道整治★◆★★◆◆、绿色基底打造。加快推进滨江公园★◆★◆、应天河公园、锡澄运河公园■■、环城森林公园建设★◆★■◆◆。

      (二)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完善优化走马塘沿江闸站和张家港枢纽的调度方案,进一步增强走马塘引水调水能力。

      (四)宜兴市政府制定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并完善考核内容,扣分事项中增加“环保重点目标任务未完成,造成严重后果★■■”项目■◆■,确保生态文明考核结果更为准确体现相关单位工作成效。

      (七)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加强数据分析研判◆■★,预测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及时按规定启动《无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每年及时更新《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应急管控企业名单》和《扬尘防治重点工地名单》。

      (二)强化控源截污,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加大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立完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四)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市民■★■◆、各单位自觉遵守建筑垃圾处理规定的意识★◆■,确保在保护区不发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维护一级保护区的环境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二)夏港轻工助剂已于2017年度◆■“减化◆◆”专项中关停;江阴虎豹化工违规项目已清理。

      (一)组织编制《宜兴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明确规划选址,合理布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下阶段将加快实施推进★■◆,着力提高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系统◆■、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举措■★◆◆★■,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质量,进一步突破整改难点、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是加强调度推进。完善定期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督促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客观宣传报道和公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论监督。

      (一)2017年,我市已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同比减少109万吨、降幅3.9%的目标。

      (三)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情形的■★★◆,依规严肃问责追责,起到问责一例◆◆■◆★、教育一批、唤醒一片的效果。

      六、部分重要环保任务落实不到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61件信访件中仍有11件未整改完成■■★◆■◆,凯江农化填埋化工残渣等3个信访问题整改无明显进展。

      (一)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结合市(县)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组建无锡市新吴环保局,配备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市(县)区环境监测机构人员队伍,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形成职责明确■■■、精准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学习贯彻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把环境保护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环保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市(县)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研究环保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整改进展:市区41条黑臭水体已完成工程的建设◆★,在感官上均已消除黑臭现象■◆■,部分河道周边环境显著提升,通过对河道周边公众评议调查显示,41条黑臭水体周边居民和商户对整治效果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同时,各地河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均已开展,市区41条河道均已完成初见成效效果评估工作。江阴市2019年14条任务河道平均工程进度45%。宜兴市2019年7条任务河道平均工程进度为95%★★★◆◆★。梁溪区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河道两侧排水口彻底排查,逐条河道绘制排口基础信息图表,制订“一河一策◆★”■★★。全面开展河道EPC招标模式◆◆■★■★,重点做好箱涵整治和水系沟通◆◆★■★◆。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118块,复查任务1016块。截止目前,新创建任务已全部启动■★★◆,其中已完成施工73个★■■■■★,占年度创建任务的61◆◆■◆■★.9%,实施阶段45个★◆,占年度创建任务的38.1%。复查任务中,已完成施工549个,占年度复查任务的54%■■★■,实施阶段467个,占年度复查任务的46%★★。

      (一)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立足各类主体功能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把握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阶段特征,实施差异化政策导向◆★★◆、评价标准和精准管理,着力增强优化开发区域中优化提升区域的核心竞争能力,促进重点拓展区域的新型工业化进程,稳定适度发展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增加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供给,落实禁止开发区域的监管要求,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良好格局。

      十◆■★◆■◆、江阴市澄常工业园尚未实现集中供热,盛旺、联创、悦联等染织企业仍在使用燃煤小锅炉;澄星石庄热电◆■★、华宏化纤违法新增9台水煤浆锅炉。

      十八、161条重点河道中53条水质为劣Ⅴ类,13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8条水质未达到2016年度控制目标★★■◆,大溪港■◆◆、梁溪河、漕桥河、太滆南运河、大浦港等河流断面总磷指标不降反升;太湖部分水质指标出现波动★★■◆■,2017年1至7月■★■■◆◆,太湖无锡水域COD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12.5%,蓝藻大面积聚集51次,同比上升34%★■★■◆★;最大聚集374平方公里(5月11日),为2008年以来最大面积;2017年1至9月,总磷浓度同比上升8.8%。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地举一反三◆◆■★,对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做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进行大排查,掌握实情■■★◆。

      (一)加快推进全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建设工作◆■◆◆★◆。2018年完成安镇★◆、鹅湖和开发区三个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和新建工作,并正式运行,确保现有污水管网中的污水不溢流到河道★◆★。启动东港、锡北污水处理厂的扩容论证等前期工作。

      (二)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机融合★★◆■,高效布局有限的空间资源◆★◆■■★。建立规划、国土两规数据共享和高效沟通的机制,建设项目少占用新增用地资源,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挂钩产生的指标应重点保证项目区内拆旧地块农村居民安置和农村公用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用地,有节余的按规定有偿调剂城镇使用。盘活存量用地,保障用地需求。

      二十七、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长期处于停运状态■★■★★◆;宜兴市西渚镇薛家桥■◆■◆■◆、溪东村岭西★◆■、官林镇纽家乡污水处理站故障停运,和桥镇楝聚村污水处理站长期不正常运行。

      (二)2016年■◆★■◆■,宜兴市已对东运建材、新街南方水泥、精诚山钙业等3家企业的违法越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处罚★★。东运建材和新街南方水泥的矿山宕口已于2017年7月份关停到位。精诚山钙业的采矿有效期于2020年7月4日到期后■■★■,将如期关闭该矿山并注销采矿许可证◆★■。下一步◆◆◆■★■,宜兴市将对该矿山企业严格监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其停采整顿■★◆◆■。并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到期关停。

      (二)强化控源截污★◆,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加大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力度★◆★,建立完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整改目标: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到2020年,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和总磷总氮减排量分别达到《国家治太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和省实施方案年度目标要求。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无锡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全面推进整改工作■◆。2018年3月1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无锡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锡委办发〔2018〕23号)■★◆。在整改推进中,我市始终坚持高标准整改,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注重从抓源头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着手★◆★★■,推进深层次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注重以点带面抓好类似集中问题的整改;坚持勤调度严督查◆◆,建立了月调度制度,针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研究、现场督办◆★。在全市共同努力下■★,省环保督察移交我市的64项反馈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35项,10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反馈问题已达阶段目标◆★◆,剩余19项反馈问题正按期全力推进;交办的1398件信访问题■★◆◆★★,除2件正在按要求全力整改外★■■■★,其余1396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2、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双评估”和双评价工作◆■◆★■,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制定相应管控规则,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3■★★◆★■、有效推进批而未供消化利用、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截至目前,消化批而未供土地0.46万亩,盘活存量土地2★★◆■■.26万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0.67万亩◆◆■◆。4、研究盘活存量激励政策★■■■■。研究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快盘活存量工业用地资源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阶段。

      十二、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上年同比略有下降■◆★◆,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增加17天。

      (二)压减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数量,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扩大利用天然气◆◆★■,积极利用“三余”资源,重点发展非煤公用热电联产。在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整合,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机组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整合工作■★■★,江阴市加大对热电企业的整合力度。

      (一)结合河长制工作,完成望虞河西岸支浜“一河一档”工作◆■★■■,加快研究制定未完成整治方案河道的水环境治理规划和方案◆★★◆★,形成“一河一策◆★”。

      (二)将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纳入每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内容◆■◆,逐级分解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并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跟踪督办到位。

      (三)扎实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严格按照《无锡市太湖安全度夏工作方案》和《无锡市蓝藻集中突发应急预案》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太湖蓝藻暴发、水草腐烂和湖泛发生,加强蓝藻打捞处置★■◆、实施调水引流◆★■、开展生态清淤■★◆,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二是进一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实施《无锡市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组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促进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行业达标计划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进一步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深入推进实施《无锡市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工作方案》◆■★★◆◆,继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和排水达标区建设。优先开展黑臭水体周边的排水达标区建设和复查◆★◆■★★,到2020年完成排水达标区建设590块,完成已建成的4566块排水达标区复查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实施《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步扩养区范围,继续关停搬迁一批基础设施差、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

      整改进展◆★■◆:该项已完成◆◆■★■★。1◆■◆、七里堤藻水分离站建设工程于2016年底全部完工■◆■■。2◆◆■★★、闪溪河综合治理工程于2016年底全部完工。3、九里河综合整治工程于2017年12月全部完成。4★◆、骂蠡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于2017年8月全部完成■★。5、滨湖区盘湖湾堆场改造整治工程于2017年6月全部完成◆★◆。6、江阴市小湾水厂处理工程于2017年6月全部完成。7、江阴峭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17年12月全部完成★■◆■。8、申港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由于规划调整◆★★■★◆,不再实施。9、宜兴市入湖河口蓝藻打捞点清淤工程河道清淤部分已经完成,蓝藻打捞部分由于2015年太湖持续保持高水位◆■◆★,各打捞点实际实施了1-2次,未达到原计划的2-3次◆◆■◆◆★,因此2015年度蓝藻打捞点清淤量未达到年度计划量■★◆■◆。开展蓝藻打捞点清淤工作,其目的是提高蓝藻富集能力◆■,提升蓝藻打捞效果,保障太湖沿岸各蓝藻打捞点正常开展蓝藻打捞工作◆◆。该清淤工程受太湖水情及蓝藻打捞点淤塞实际情况影响较大,由于2015年太湖水位较高,各蓝藻打捞点淤塞程度较轻,清淤次数较上年减少1-2次■◆■★◆◆,故年清淤量有所下降,由此计划次数与实施次数之间不一致,属于正常范畴。10■■■◆★◆、宜兴市周铁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与示范工程已通过2016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11★★■■◆★、宜兴市城市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12、宜兴市村庄河网连片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河道清淤总长1200米■■★◆◆◆,清淤土方合计约3万方★◆■,建设生态修复面积约2000平方米,块石驳岸573米,水系连通箱涵4座。(其中块石驳岸173米,水系连通涵洞4座,生态修复500平方米为社会个人自行修建,其余部分为村委组织实施,并由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结算审核◆◆■◆★。)工程共投入资金合计约200万元,其中新建镇闸上村项目建设投资78.03万元◆★■,社会个人自愿出资100多万元,农田征用、青苗补损及堆场占用费村委自行承担★★◆■■。经现场核查★★★■,工程实施后河道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较高◆◆◆,基本达到了工程整治预期效果。13、宜兴市西河水域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6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14、官渎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7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15◆★、社渎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7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16、2015年大浦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6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17、2015年乌溪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6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18、2015年大港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6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19■◆■、2016年官渎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7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20■★★、2016年社渎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7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21、宜兴市钱墅荡综合整治工程已通过2017年度省目标任务考核◆■。

      第二部分:太湖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面对太湖水环境形势严峻◆★★★★◆、水质改善总体趋缓的情况,区域协同不够、创新不足、办法不多,部分地区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韧劲。

      责任单位:市太湖办、水利局◆◆■■◆、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局、农委■■◆◆、市政园林局■★◆■◆★、财政局,市政产业集团■★★★、文旅集团,各市(县)区党委、政府。

      (三)分类整治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锅炉不再通过年审;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五)周铁镇政府成立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问题,内部各部门结合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及部门分工★■■◆◆,履行职责。

      (二)江阴市政府负责开展江阴市小湾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申港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江阴市峭岐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2017年12月已完成)

      整改进展:该项已完成。完成32家相关企业的摸排工作。夏港助剂厂,鑫鑫珠光科技有限公司已关停。玉邦树脂涂料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经核实位于生态红线区外。宜兴莫泰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位于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宜兴莫泰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位于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已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太湖重要保护区二级管控区要求管理。根据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下发《关于核查第二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32家企业用地情况的通知》■★■■★◆,部署各地与当地政府和经信部门衔接★◆,对所涉32家化工企业用地手续办理情况开展排查。各地对照清单对化工企业用地情况逐一梳理排查、逐一分析研判★■◆★,对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其中违法违规用地宗数3宗,面积16.80亩(耕地4.22亩),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宜国土监〔2018〕41号■◆■、宜国土监〔2018〕42号、宜国土资监〔2016〕80号)■★。

      十三、一些地区和部门环保责任落实衰减弱化,江阴市近年来发生多起利用废弃矿山违法倾倒固废问题,但所在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能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上报■★★,导致相关违法行为持续发生。

      (二)加强现有污水管网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工作,特别是加强锡北运河以北流沙层污水管网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现有污水管网中的污水不串流至雨水管网进入河道◆★◆★■■。

      (二)强化控源截污,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立完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切实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结合“河长制”工作★★◆,开展张家港河支浜的排查◆■★,根据河道实际污染状况制定“一河一策”◆★■■,实施综合治理。加强河道的生态建设和长效管理工作,确保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三)对老桥浜沿岸“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要求■◆★■◆,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

      整改进展:开展新一轮张家港河支浜清淤疏浚工作,3条已完成勘察设计编标,另又新增4条,目前勘察设计,制作标底★■◆★★,10月份招投标■◆★。由第三方维护单位加强对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继续对各支浜沿岸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累计关停张家港河域沿岸散乱污作坊12家。严格落实《江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属地政府排查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共下发水质异常情况通报3期。属地政府已制定2019年整治计划,持续开展整治工作。深入排查分析★★★★■◆,加强跟踪监测。

      (二)修订完善《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职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督查问责机制★■◆★★■,对大气、水■◆◆◆、土壤■■◆◆■、总量减排等重点工作年度任务未完成、出现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或区域限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省级以上通报的全省秸秆焚烧第一把火、区域环境问题非常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执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差异化考核。

      (二)加快污水纳管进度。一是对官渎港沿岸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推进工业企业污水纳管工作进度◆★◆■◆■,到2018年底,对官渎港区域内主管网已到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污水主管网,官渎港及其支浜沿岸工业企业接管率和集中处理率达90%;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进力度,对官渎港及其支浜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确保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官渎港沿岸17个自然村农村污水纳管工作,实现全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

      整改进展◆■■◆:开展新一轮张家港河支浜清淤疏浚工作,3条已完成勘察设计编标,另又新增4条,目前勘察设计■■◆◆,制作标底,10月份招投标◆■★★。由第三方维护单位加强对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继续对各支浜沿岸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累计关停张家港河域沿岸散乱污作坊12家■◆★■★■。严格落实《江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属地政府排查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共下发水质异常情况通报3期■■。属地政府已制定2019年整治计划★◆■■★■,持续开展整治工作■■◆◆■★。深入排查分析★★,加强跟踪监测★◆★。

      整改进展:下发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街道(乡镇)制定巡查工作制度,配足配齐网格化巡查人员,全面排查辖区内废弃矿山宕口数量及现状情况。1、各镇街园已排查辖区内废弃矿山宕口■★,未发现违法倾倒固废现象。2◆■★■★、根据排查情况◆■■◆◆,辖区内有废弃矿山宕口的镇街园开展日常巡查工作。3◆◆★、稷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工★■◆★◆,目前已通过竣工验收。砂山南坡地质灾害治理正在实施。

      (四)加强环保管理。针对未经许可占用7.87公里岸线个项目按照环保部违法违规项目清理的要求纳入“三个一批”日常管理■★■。未纳入“三个一批”日常管理的码头,2018年6月前提出具体整改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

      十四、省太湖办2016年先后两次通报宜兴市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建筑垃圾堆放问题,但宜兴市未落实工作责任,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三)开展摸底调查◆◆。全面彻底摸清企业位置★■◆、清查是否存在手续不全■◆、不符合布局规划■■◆◆★★、违法违规等情形◆◆■◆■■,制定“一企一策”,形成清理■◆、整治清单。

      整改措施:制定《无锡市太湖治理督查考核办法》,强化省、市、县三级督查考核体系,加大奖惩、通报、问责力度,每月向各市(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通报21项治太工程完成情况。

      43个国、省考断面中优Ⅲ断面35个■■◆◆■★,比例为81★◆■■◆.4%,同比提高30★★★■■◆.3个百分点■■,较考核目标(38.6%)高42.8个百分点,全省排名上升1位。3条主要入江支流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参评的44个重点水功能区中达标42个★◆■■◆,达标率95◆◆★.5%;全市PM2.5平均浓度3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达到考核目标◆◆★★■■,全省排名上升1位。

      (三)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经常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建筑垃圾处理行政许可制★■■■★,强化源头管理,取缔私设的小型建筑垃圾消纳场,加大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清理路边、村边等乱倾倒的无主建筑垃圾■★,对易发生建筑垃圾乱倾倒的地块■◆◆★,增设限高杆、围护网等设施◆★◆◆,树立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二十五、部分项目未发挥应有环境效益,官渎港整治工程因支浜控源截污不到位,水质未得到改善,2017年1至9月COD平均浓度同比上升7.5%。

      (三)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对官渎港沿岸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实施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推进有机农业的要求,调整养殖空间布局,对渎边公路以东区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采用土地流转措施★★■■,2018年底完成渎边公路以东1515亩渔田的退渔还湿改造签约工作,提高其生态服务及水质净化功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太湖办、水利局、住建局、农委、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江阴海事局★◆★◆★,各市(县)区党委、政府。

      (四)坚持按月调度制度,对尚未完成的中央、省环境信访交办件逐家调度、逐一过堂,定期通报整改推进情况,确保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七◆◆、部分地区减化工作放松要求,全市有32家不满足生态红线要求的企业列入◆◆◆◆★■“四个一批◆★”升级名单,其中包括江阴虎豹化工、夏港轻工助剂等已列入关停清单的违法违规项目■◆。

      (四)强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2019年,全市计划淘汰落后煤电产能5■◆◆◆◆.3万千瓦◆■◆。选定了84家耗煤企业进行月度数据调度,按用煤量衡量调度比例在97%以上;选定 27家重点企业,4个重点项目作为重点跟踪对象,把减煤基础工作做细做实。实施热电联产整合■■■★★★,推进大型高效燃煤热电机组供热改造,根据热电联产规划要求,实施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替代。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加快化工产业淘汰落后低端产能◆■,推进全市“263”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等一系列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淘汰化工产业淘汰落后低端产能。2017-2018年,全市累计关停化工生产企业498家★◆◆◆◆■,入园进区率提升至34%★■,转型升级发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今年,我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整治提升工作。按照★■“有保有压★◆★■■★、分类整治、综合施策◆★◆★★■”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环保刚性约束要求■★★★,指导督促各地逐项对照省安全、环保提升工作细化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生产企业开展排查评估◆■◆■,提出◆■★“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从根子上提升全市化工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促进全市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1-9月份,全市已关停40家化工生产企业■◆★★★,年内将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2018年完成关停取缔8015家,整合搬迁1家,升级改造5475家,2019年1-9月份,完成关停取缔2049家,整合搬迁17家,升级改造966家。

      (三)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整治。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大力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按《无锡市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要求,按年度有计划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宜兴市范围内26个被撤并乡镇的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推进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计划。

      (一)协同配合省水利厅加快望虞河西控无锡境内工程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走马塘工程在内的治太组合工程的综合效益★◆◆◆★◆。

      (一)严格落实《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权责体系建设★◆,实现权责统一◆◆★■■,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要求◆◆★。

      (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以油码头为重点推进油气回收,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和汽车维修业VOCs治理污染,推广低(无)VOCs含量的建筑涂料替代■◆★■,切实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力度。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量完成350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

      整改进展:1★◆★◆◆、保障安全供水。各地各部门强化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全天候在线监控监管。严格生产运行和供水管理,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加强水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维护保养,优化制水供水应急方案,确保源水高速通道正常运行和畅通。各水厂都建有粉末活性炭和高锰酸钾自动投加装置,定期进行维护性试运转,可确保自动、连续、精确投加。活性炭和高锰酸钾等应急物资已足量储备,供应厂家就近建立应急备用仓库■■◆◆,库存充足,保障有力。2、强化监测预警。4月1日启动安全度夏以来,市环保和水文部门严密监测监控2个太湖饮用水源地、重点湖区★★、13条主要入湖河道及调水通道的水质状况,积极做好湖体藻类巡测、藻类视频观测■★■★、沿岸带观测、遥感监测工作及湖泛巡查监测★★■◆。建立严格的预警值班制度,保证预警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各类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数据比对,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及预警监测数据上报的通畅性。3、加强蓝藻打捞。全市共设置83个固定打捞点,建立54支打捞队伍共1028名打捞人员,配备蓝藻打捞用船121艘■★◆、运输船34艘、运输车23辆◆■■■★、机械化水草打捞船26艘◆■■■◆■;各类型藻水分离站15座◆■■◆、移动藻水分离车5辆,总处理能力可达到4.4万吨藻水/日。全市累计打捞蓝藻137.48万吨、水草3.92万吨■★★■■,产出藻泥9.09万吨。4◆★★、持续调水引流◆◆。密切关注太湖水情■★◆、水质以及天气趋势★★,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增加水体容量。积极向水利部太湖局争取开展◆◆◆■■“引江济太”,尽可能让太湖保持合理水位,促进太湖水体流动,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梅梁湖、大渲河泵站今年累计调水4★■■.82亿立方米。5■★■、全部关闭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种养一体化现代生态循环模式。2018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33%。

      (二)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根据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结果■◆■■,在巩固完善11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已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市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布局◆★◆★◆★,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涉水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和重点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工作■★★★。

      (三)市水利局负责开展市区九里河、骂蠡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滨湖区蓝藻打捞盘湖湾调峰堆场加固改造工程。(2017年12月已完成)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委,各市(县)区党委、政府。

      二十六、走马塘工程未能有效发挥太湖引排作用◆■◆■,入太污染物总量未达到预期削减效果。

      九、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未按期完成★◆,全市仍有164台燃煤小锅炉未于2016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整改进展★◆◆◆■◆:制定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省下达的395项重点工程项目。1、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改造。已完成城镇管网建设50公里。2、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完成滆湖围网养殖1.33万亩、沿太湖3公里缓冲带水产养殖1.52万亩整治工作。制定下发《2019年无锡市畜牧兽医工作指导意见》,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场治理认定工作★■◆◆。截止2019年9月,全市41家规模场完成治理3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95.1%。3、开展水源地专项整治。完成7个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肖山水源地■★★◆■、锡东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完成整治。4■◆■、推进生态环境部通报太湖问题整改。74项整改措施清单中,已完成或达到时序进度73个◆◆■◆★★,剩余1个为水质尚未达标■★★★◆,正在全力推进中◆■◆★★★。截至到2019年9月,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为81★◆◆★★■.4%。

      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滞后,至2017年6月工程进度明显落后★★◆★■◆,已完成整治的前胡村浜、张巷浜★◆◆、南新河◆◆■■◆、长沟河等河道出现黑臭现象反弹。

      (一)贯彻落实全市河长大会精神,把治水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着力点和突破口◆◆◆■★◆,认真落实“河长制★◆★◆”要求◆★■■◆★,大力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推动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每年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河长”和“断面长”责任,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加强水质监测,严控污染物入河,属地政府加强区域水环境治理,保障走马塘河道行洪排水安全。

      (四)滨湖区政府负责开展滨湖区七里堤藻水分离站建设工程■◆■★、闪溪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2016年12月已完成)

      整改进展:1、建立盘存配增机制,存量土地供应比达55%。建立城镇低效用地产业数据库◆★◆★★■,按照我市2017-2020年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及2019年年度实施计划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整改★★◆。2◆★★■◆、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力度★■。(1)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依据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情况和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结合★◆■“263■◆■★★”专项整治,按照“先复垦、再挂钩”的要求,将村内空闲地、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小、散、污■■”企业的废弃地、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以及规划确定的非保留村庄等复垦整理为耕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逐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按照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房屋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鼓励原宅基地使用人自愿放弃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宅基地退出后,政府给予原宅基地使用人相应的经济补偿。3、省下达的19起长江★■◆“三乱◆■★◆★■”整改任务,按照■■★“关停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等整改要求■■■★,已基本完成17起,其中销号7起,剩余2项正在全力整改。

      二十二◆★◆★★、治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部分治太项目未按期完成,2015年和2016年无锡市共有21项工程未完成省下达任务★◆■。

      (四)2017年,梁溪区和惠山区已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滨湖区和新吴区等5个地区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三)对省环保督察交办的1398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件落实承诺措施,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杜绝反弹。

      (二)加快推进入湖河流整治工作。宜兴市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漕桥河、社渎港、官渎港等9条主要入湖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滨湖区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直湖港、小溪港、梁溪河等3条主要入湖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新吴区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望虞河、大溪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惠山区、锡山区和梁溪区政府分别做好辖区内直湖港、望虞河、梁溪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13条主要入湖河流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

      (一)结合“河长制”工作,开展张家港河支浜老桥浜排查工作,根据河道实际污染状况制定◆★■“一河一策”,实施综合治理。加强河道的生态建设和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整改进展■■★:1、实施新一轮水系功能提升工程。在原官渎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基础上,着重对官渎港支浜进行整治:一是实施官渎港7 条污染严重支浜(南酷河、秀阳河、横塘河★■◆◆★◆、汤盘河、街东河、东岸圩河、新庄村河)生态清淤工程,削减主河道内源污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二是实施生态护坡工程,在官渎港主河道及与之相交的17 条支浜(街东河、横塘河、漏沟河★■★◆、官田八组村河■★、官田十组村河、东圩河★◆■★★★、汤盘河、东岸村河◆◆■★■★、新庄村河、官田圩村河、后庄村河★■★■、秀阳河■◆◆★■、南酷河■★◆◆、孟阳村河、五渎河、钱墅河■◆■、钱墅村河)两侧建设生态植物护坡◆★,对未实施护坡改造的河段实施木桩护坡改造工程,改造总长度20.04km★★★◆◆。2、加快污水纳管进度。组建班子、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一是对官渎港沿岸工业企业全面排查◆★◆★,推进工业企业污水纳管工作进度◆■■★■,对官渎港区域内主管网已到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污水主管网,官渎港及其支浜沿岸工业企业接管率和集中处理率达90%;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进力度★★,对官渎港及其支浜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完成官渎港沿岸17个自然村农村污水纳管工作,实现全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对官渎港沿岸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实施专项整治,按照推进有机农业的要求,调整养殖空间布局,对渎边公路以东区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采用土地流转方式,2018年底完成渎边公路以东1515亩渔田的退渔还湿改造签约工作■★,提高其生态服务及水质净化功能。4、继续推进◆★◆★“河长制”长效管理。始终贯彻“河长制”河道管理模式,明确河长、执行河长职责★★◆■■★;利用科技手段和群众参与模式★★◆■◆■,形成对官渎港“水陆空★★◆◆◆■”立体监管的多种形式常态化巡逻体系★■◆■★;坚持岸上岸下联动共治,通过官渎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的改善◆■◆★■,大力提升水岸综合环境,推动水岸保洁长效化、一体化★◆★■■■。5、强化环境执法。加强环境执法监管,针对官渎港及其支浜流域内重点企业开展集中检查■◆,保持执法检查的高频高密,制定产业升级方案,同时对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实行严格的收集处理■■★■◆◆。加快该类企业产业升级步伐◆■,并建立一企一档,杜绝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四)继续推进“河长制★★”长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明确河长■★■、执行河长职责◆■★★★;利用科技手段和群众参与模式,形成对官渎港“水陆空”立体监管的多种形式常态化巡逻体系;坚持岸上岸下联动共治,大力提升水岸综合环境质量,推动水岸保洁长效化★★■■、一体化。

      (三)对宜兴市所有矿山宕口加强巡查,进行日常化长效监管,确保无违法事件发生。

      整改目标★■■★:确保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削减22%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1%。

      整改进展:该项已完成。该项目已由原滨湖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1月20日进行立案处罚(锡滨环罚决〔2017〕58号),并责令停止建设项目的生产或使用◆■。目前相关设施已拆除,按要求整治完成。

      (一)强化政治站位,高位推进整改。自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四年把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作为全市第一个全局性会议,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两年多来◆◆■◆★,召开31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推进会议,研究部署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总体进度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察自查到位、长效机制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在具体工作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44次批示,对抓好督察整改方案落实和重点信访问题核查、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治★◆◆、无锡市大气污染整治■◆■■◆、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2019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国土局、安监局■◆■◆■★,各市(县)区党委、政府。

      整改进展:编制完成2019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包括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锅炉整治项目◆★■◆■、热电整合项目◆■■★★◆、工业炉窑整治项目、重点行业深度减排项目◆■◆★★★、VOCs重点行业综合治理项目、餐饮油烟治理项目■★★◆★、堆场扬尘治理项目◆★、港口岸电系统建设。制定各市(县)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修订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落实《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

      (三)加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按照“精准治理”原则对锡北运河及其问题支流、望虞河西岸的部分支浜及潘墅塘、八士港、羊尖塘等河道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强化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生态修复◆◆■★★、调水引流和河道保洁等措施★■,减少河道污染◆■■★,改善河道水质。

      (一)2017年按计划整治10条黑臭水体,工程建设已于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水体在感官上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目前由第三方机构会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河道沿线居民进行河道整治的满意度调查,同时将委托水质监测站对这10条河道进行连续的水质监测。各地剩余的22条黑臭水体的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江阴◆■◆◆■◆、宜兴市人民政府均已经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论证工作。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围绕目标任务■★★,强化对各地整治工作的督导督查,将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结合起来,对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进行提前预警■★★★■★,督促采取措施◆■,倒排时间节点◆★◆■,狠抓关键环节◆■,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十六、基层环保队伍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比较薄弱■★◆■★,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河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通过加强河道巡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整治效果、确保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三)对各支浜沿岸“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要求◆◆★■■,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

      (一)加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无锡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6-2020年)》要求★■■,认线条河道(河段)综合治理工作。2018年所有河道全部开工整治,年底前完成60%的整治任务★★■。继续抓好已启动的125条河道整治工作◆◆■★■■,确保河道沿岸控源截污整治到位、内源清除到位、护岸整治到位、引水活流到位。

      (三)加强港口管理◆■★■★。加快19个未经许可登记项目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整治目标★★◆■★◆,明确整改时限,按关停一批、整合提升一批★■◆、规范完善一批的要求限期整改。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或不在港口规划范围内的,且难以整治到位的码头泊位坚决予以关停◆◆■■◆;按照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专项整治要求,对内港池码头作为砂石过驳作业码头予以整合提升■★■■◆;对产品前景好,安全、环保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的码头和设施予以规范完善★■■★■◆。

      (三)强化督察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市委书记李小敏14次在市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和相关工作会议上部署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6次赴现场暗访和督察督导。市长黄钦15次专题听取关于环保督察整改汇报,并对各地区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市委各常委◆■、市政府相关副市长分别就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多次进行督察督办。市纪委监委会市“两办”督查室、市263办公室◆◆■、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等部门进一步加大问题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落实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有力推动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我市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10件责任追究问题共问责处理35人,对组织问责3个◆★◆■■,其中党内警告处分4人,提醒谈线人◆■★■,批评教育及调整分工5人,开除公职■★■、开除党籍5人,辞退1人◆★◆◆■★。

      (三)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深化化工园区VOCs集中整治、推进重点工业行业VOCs治理、全面提升VOCs综合管控能力。2018年VOCs排放量比2015年均下降16%★★■■,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削减22%以上。

      (一)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26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目前尚未完成的4件,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对已完成的257件,逐条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后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管,严厉处罚超标行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督促污水处理厂对设施全面检查,找出工艺段的薄弱环节,全面修复提升■★◆◆★,确保环保设施良好投运。督促污水处理厂提升自身检测能力,开展从原水到排水的定期检测工作。加强源头接管水管理,避免局部来水冲击污水处理系统■■■■。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自身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进展:宜兴市、锡山区★■★★■◆、新吴区已完成。江阴市:1、青阳凯江农化污染土壤风险管控项目施工情况★■■◆:江阴凯江农化有限公司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顺利通过效果评估,已达到国家对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已上报销号。2、周庄倪家巷垃圾填埋场问题:EPC封场工程中垂直防渗工程已完工★◆,已上报销号。3、周庄华宏水煤浆锅炉淘汰问题:两台锅炉基建已经完成◆◆◆,管道已经铺设到集团,天然气锅炉环保审批手续已完成,天然气锅炉已于9月25日开始安装。4★★■★★◆、临港澄星热电水煤浆锅炉淘汰问题◆■■★■:澄星热电新建2台150T/小时燃气蒸汽锅炉、为澄高包装配套的3台110蒸吨/小时燃气锅炉已获原江阴市环保局行政批复。目前已完成该公司2台150T/小时燃气锅炉1号锅炉主体工程,已投入运行★■★■;2号锅炉为备用炉◆★■★,加快主体工程施工。目前在等待气包安装◆★★,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澄高包装配套的3台110蒸吨/小时燃气锅炉★■,截至2019年9月26日★■★★■,3台燃气锅炉1#锅炉已全部完成安装,2#锅炉目前完成水冷施工并完成检验,锅炉主体已经开始保温工作,3台换热器于9月26日开始安装,3#锅炉已备材料。

      (三)加强水质监测和河道的生态建设和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水质持续改善。一是理顺和优化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督查考核,明确整治要求,加大督导力度,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定期公示◆◆★★■。三是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岸上”“水下”同步实施,遵循“控源截污、调水引流、河岸环境整治、水质提升◆◆★■◆、长效管理”的治理路径■★★■◆,做好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

      (五)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商用船舶■◆★、渔业船舶年度淘汰工作◆◆★。防治船舶污染,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交通(港口、海事)、环保、渔政渔港监督、城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推进防治船舶污染水域能力规划建设项目◆◆★◆。制定防治船舶污染水域能力规划,完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健全船舶污染和船载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船舶防污染器材储备库,并保障经费。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全面落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要求。推进危化品码头洗舱水接收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危化品洗舱水处理环节全程监控。

      整改目标:落实各项承诺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加大各支浜的水质监测力度,及时通报水质情况;严格落实《江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要求,落实属地责任,解决支浜污染问题。

      (一)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减化◆★■”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四)加大对各支浜的水质监测力度★■◆★◆◆,及时通报水质情况,落实属地责任■★◆■■,解决支浜污染问题。

      整改进展:1、盛旺■★、联创、悦联等染织企业燃煤小锅炉已经淘汰◆★,2017年10月上大压小上了一台36t/h燃煤锅炉为这几家企业集中供热。严格按照江阴市热电企业第二轮整合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市第二轮热电企业整合工作■■◆★■。目前重点协调推动华能江阴燃机项目、江阴热电燃机项目建设■★■◆★,待建成后替代周边小热电企业★◆★★。周庄华宏水煤浆锅炉淘汰问题:两台锅炉基建已经完成,管道已经铺设到集团,天然气锅炉环保审批手续已完成,天然气锅炉已于9月25日开始安装★◆★。2■■★、澄星热电水煤浆锅炉淘汰问题:澄星热电新建2台150T/小时燃气蒸汽锅炉◆★◆■、为澄高包装配套的3台110蒸吨/小时燃气锅炉已获原江阴市环保局行政批复。目前已完成该公司2台150T/小时燃气锅炉1号锅炉主体工程,已投入运行;2号锅炉为备用炉,加快主体工程施工。目前在等待气包安装◆■★,计划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澄高包装配套的3台110蒸吨/小时燃气锅炉,截至2019年9月26日◆◆■■◆■,3台燃气锅炉1#锅炉已全部完成安装,2#锅炉目前完成水冷施工并完成检验■◆★◆■,锅炉主体已经开始保温工作■■◆◆,3台换热器于9月26日开始安装■★;3#锅炉已备材料。

      (一)宜兴市政府负责开展宜兴市主要入湖河口蓝藻打捞点清淤工程、周铁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净化与资源化工程(周铁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10月关停)、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村庄河网连片水域整治示范工程■★■■◆■、西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官渎港、社渎港◆◆★■■★、大浦港■★★、乌溪港、大港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钱墅荡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7月已完成)■◆■★★◆、社渎港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开展锡北运河支浜排查工作,根据河道实际污染状况制定“一河一策”,实施综合治理,特别是结合■★◆★■■“河长制”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各支浜河长责任,加强水质监测和考核■★,强化河道的生态建设和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三★★◆◆■、江阴市土地开发强度已超过40%,生态红线%,严重挤压生活■★★★、生态空间;长江江阴段34◆◆★.8公里岸线个项目未经许可占用岸线公里,黄田港尚未按规划要求转换为生活功能区域◆◆★★■。

      (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生态文明考核不到位,2014年至2016年■★,无锡市对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均为良好,没有体现差异性;2016年,宜兴市万石■★★、丁蜀、芳桥、新庄等4个镇(街道)因国考断面连续3次未达水质目标被区域限批,但当年生态环保考核指标仍为满分。

      (四)开展整治行动★■■■★★。全面取缔违法违规化工企业,关停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化工企业。转移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工艺水平较好★★■■■◆、安全环保压力较小的,但不符合生态红线规划的化工企业■◆。改造升级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园区)功能定位,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的优质化工企业,推动其以循环化、清洁化改造为抓手,加快转型升级◆■◆。在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的化工企业于2018年12月底前取缔关闭■■■◆■◆,二级管控区内的化工企业进行整治提升■★◆★◆■,经验收整治不到位的,于2018年12月底前取缔关闭★◆★■。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强化对限行区域高污染车辆的依法处罚力度,促进淘汰高污染车辆。提升燃油品质,打击非法油品经营行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实施严格的船舶燃油使用要求■★,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的供受电建设■◆★◆。

      (五)加强海事管理。从严审批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做好非法码头清理工作,劝离非法码头靠泊船;推进黄田港■◆、韭菜港渡口搬迁★■◆,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工作,将黄田港转换为生活功能区域。

      (五)强化治理攻坚,推进重点工程■★★◆■。2019年1-9月份■◆■,继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实施1822个治气、治水■★■◆、治土重点工程项目。大气方面,完成重点行业VOCs治理项目143个■■■■★◆;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3110辆■★◆;完成995个在建工地扬尘监测设备安装,安装率达85.1%。水方面,编制《无锡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启动无锡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无人机航测;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通过达标建设验收■■;完成市区黑臭水体整治41条;推进实施299个太湖治理重点工程◆■■◆■,落实新修订太湖地区排放标准,启动污水处理厂和六大重点行业新一轮提标改造,高新水务新城水处理厂(17万吨/日)出水达到地表水准Ⅲ类排放标准■★、为全省首家。土壤方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单◆■■;稳步推进梁溪区焦化厂退役场地东厂区地块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已改造446个■■◆◆★,约占应改造总数的92%。

      (二)该项目已对所占山林进行异地补足绿化面积,还追加补植绿化面积20亩★■★★,并对水道二侧增加绿化密度,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同时,山上和山下原有的蓄水池常年保持充足水量,保证山林防火随时随地可使用水源■◆■★◆。

      整改目标: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得到有力执行★★★■■、落地生根。

      (四)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及时通报水质情况★■◆◆;严格落实《江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要求,落实属地责任,解决支浜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各市(县)区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确保与监管任务相适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整改进展: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确保与监管任务相适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省委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为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副处级建制。印发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三定■◆”规定。